全部分类
- 消防专题
-
- 《消防资源网》APP-规范检索,热点难点,技术论坛
- 规范标准应用
- 消防产品监管原则
- 新规解读
- 规范·专题·文件汇总
- 基础专题
- 建筑高度和层数
- 防火间距
- 灭火救援
- 安全疏散
- 安全疏散距离
- 安全疏散人数·净宽度
- 疏散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 消防电梯
- 防火分隔
- 防火涂料
- 工业建筑
- 主要建筑功能的消防要求
- 主要建筑部位的消防要求
- 住宅建筑
- 商业服务网点
- 汽车库
- 电动汽车库
- 消防水源及给水设施
- 消防水泵&泵房
- 消火栓系统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细水雾灭火系统
- 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系统
- 灭火器
- 防烟排烟系统
- 消防控制室
- 消防设施-供配电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报警联动-设计验收
- 给排水消防问题集锦
- 消防问答
- 解读及应用-释疑
- 磐龙讲堂:特殊消防设计、性能化设计
- 磐龙讲堂:消防气瓶-定期检验
住宅楼下超市,建面260平米左右,被认定有重大火灾隐患!
背景:住宅楼下超市底商一层临街铺面,建面260平米左右,房屋前方临街,后方为小区,左右为临街商铺;被检查时依据“GB 35181-2017《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6.5 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80%”
问题1,临街超市设置安全出口数量,是120平米以上必须2个出口;还是200平米以下2个出口;或是300平米以下2个出口;
问题2,因老旧房屋导致的出口数量不足,或无消防喷淋等设施,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问题3,根据背景条件被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妥当,为什么?
罗马苏丹 2025-06-23 14:41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问题1:商业服务网点中的商店,面积大于200平米需要两个安全出口
问题2:是的,出口数量不足,是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因素,如果该场所是人员密集场所,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是综合判定因素
问题3: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符合直接判定要素,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懒得说 2025-06-23 15:10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超市可以界定为人员聚集区域,消防出口不足,无消防设施,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可以考虑利用临街室外消火栓。主要还是看当地管理部门的整改建议
小唐12321 2025-06-23 15:16 0 赞
0 踩 [回复] 举报
1.商业服务网点中每个分隔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相互分隔,当每个分隔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时,该层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每个分隔单元内的任一点至最近直通室外的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本规范表5.5.17中有关多层其他建筑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确实大于200要两个疏散门,你应该封了一个原本的门